评标专家-蔡文银
当事人名称: |
蔡文银 |
不良行为: |
无故离场(早退) |
处理结果: |
暂停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
通报单位: |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通报依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 |
通报文件: |
关于对平罗县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示范项目-通伏乡集中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四、五标段评标专家不遵守评标纪律的处理决定(平审管发〔2023〕 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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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