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周永军
当事人名称: |
周永军 |
不良行为: |
累计迟到2次 |
处理结果: |
暂停评标1年,暂停期间禁止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
通报单位: |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通报依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规发〔2020〕12号) |
通报文件: |
关于对周永军评标专家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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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日期: |
2023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