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政策解读

【信息时间:2021-03-01 15:39 】 【字号 【点击:次】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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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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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政策解读

 

一、背景、政策依据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指导意见的函》(国办函〔201941号),加快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等,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20204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宁政规发〔20205号),要求按照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修订补充《交易目录》。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依据国家发改委《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192024号),参考四川、安徽等地已出台的2020版交易目录,系统梳理了我区公共资源类别和范围,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宁政办规发〔201816号)进行了修订。3月份开始修订形成初稿,7月上旬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征求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7个相关资源配置主管厅局和五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共征求到20条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8月下旬,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又将征求意见范围扩大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政厅等20个部门和5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14条,采纳12条。9月下旬,自治区司法厅进行了合规性审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21号),202111日起实施,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主要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共设三级明细,包括12大类、40项、146个子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除海洋资源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外,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19]2024号)中列明的其它7类交易项目全部纳入2020版交易目录。2020版《交易目录》基本囊括我区所有适宜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为实现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奠定制度基础。

(一)首次写入“应进必进”。

按照《关于政府创新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75号)和中央深改委第七次会议精神,在2020版《交易目录》首条中写入“应进必进”原则,作为我区市场化配置公共资源的基本要求。另外,还规定了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增加大类,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保留2018年版《交易目录》中工程建设项目类、政府采购类、药品采购类、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类4大类;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将原“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类”分解为国有产权交易类、农村集体产权类两大类;新增林权类、无形资产类、排污权和水权类、用能权类、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类、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类6大类,将2018年版《交易目录》中“其他类”进行了分类并入新增大类中。

不断拓展进场范围,进一步细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17个子项增加到146个。主要修改的内容:一是工程建设项目类:增加A1007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将《2018版目录》中原A05“农业工程”中A0503“畜牧与草业工程”草业工程归类为A06“林业和草原工程”,并增加A0608“草业工程”;增加A0609“草原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工程”;增加A0610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将原A06“林业工程”修改为“林业和草原工程”。将原A0603“湿地保护工程”修改为“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将A0605“森林防火工程”修改为“森林草原防火工程”。将A060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修改为“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二是政府采购类:将原政府采购类分为政府采购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与我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保持一致。三是矿业权:2018版目录》中的C02矿业权交易修改为“矿业权出让交易(不含协议出让和探矿权转采矿权等非公开出让方式 )。四是排污权、水权类:2018版目录》中的其他类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修改为“排污权交易”,分定额出让排污权和公开拍卖排污权。五是将《2018版目录》中的其他类中“户外广告经营权、冠名权、知识产权、公共场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列入“无形资产”。六是将《2018版目录》中的其他类中“林权”单独列入“林权类”,并细化为国有林权和集体林权。七是将《2018版目录》中的其他类中“计划生育”列入“药品采购类”。八是将《2018版目录》中的药品采购类增加了“非免疫规划类疫苗采购”。

(三)增加进场标准,便于操作。

增设进场标准,规范进场交易范围。在12大类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改革、产业发展需要设置了“进场标准”,便于交易各方操作和规范进场交易项目的范围。



   相关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