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
【发稿时间 :2022-06-08 】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68号)要求,现将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予以公开。
附件: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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