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21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着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发布、互动等全流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明确公开标准依据。认真对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宁政公开办发〔202037号),就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监督部门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及时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加强对自治区交易服务中心指导,推动实现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二是着力做好各类交易信息的公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要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产权交易等领域做好交易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升级优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进情况、远程异地评标推进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法定发布媒介、指定发布媒体和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三是规范交易公开流程发布。按照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以政务公开促进服务优化,对交易服务流程实行动态管理,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形成各类交易事项流程清单,涵盖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办理流程、办理电话等要素,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

二、优化提升平台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功能。将部门网站作为服务的信息枢纽和“第一窗口”,充分发挥在线发布服务作用,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有序发展;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向移动端延伸。法依规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

二是强化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回应各类咨询、建议、质疑投诉信息,严格按照办结时限要求进行答复;对于超出解答职能范围的,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及时进行梳理公示,并就意见建议后续采纳、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回应。通过12345热线等平台,针对交易主体关注度高的话题,及时定向主动回应,提高回应精准率及处置有效率。

 

三是加强宣传报道。要快速准确发布信息,要围绕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开展报道,主动与宁夏新闻网站等媒体联系,多渠道联动发布,强化传播成效,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同时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影响力,增强社会信任,提升政府部门形象。   

三、持续做好疫情期间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疫情期间交易防控要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信息,让市场主体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按照要求及时调整项目交易事项。

二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针对疫情不稳定态势,要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疫情防控有关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充分发挥舆论媒体力量,强化疫情防控相关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提高市场主体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统筹做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信息的发布。

三是大力宣传引导推行“网上开标”。及时宣传让交易主体知晓、采用电子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减少人员聚集,减轻疫情防控压力

四、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指导推进、督查检查力度。积极主动与自治区政务公开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等单位协调沟通,及时掌握工作新动向,不断调整完善工作措施。

二是强化规范执行。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三是注重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围绕如何准确发布信息、快速引导舆论方向、正确释放权威信号等内容,切实提升舆情处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