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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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4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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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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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ZL20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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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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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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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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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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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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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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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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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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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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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对宁夏银川市4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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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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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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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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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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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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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上海东路48号建设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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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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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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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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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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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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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拍卖标的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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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庆区银河家园三区9号楼C单元702室,面积149.7㎡;
2、兴庆区银河家园三区9号楼C单元703室,面积102.26㎡;
3、金凤区天成市场14号楼28号营业房,面积53.19㎡;
4、金凤区翠盈嘉园1号楼1号营业房,面积1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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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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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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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力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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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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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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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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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庆区银河家园三区9号楼C单元702室,面积149.7㎡,评估价780686元;
2、兴庆区银河家园三区9号楼C单元703室,面积102.26㎡,评估价527968元;
3、金凤区天成市场14号楼28号营业房,面积53.19㎡,评估价244674元;
4、金凤区翠盈嘉园1号楼1号营业房,面积110.57㎡,评估价7151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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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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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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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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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庆区银河家园三区9号楼C单元702室,面积149.7㎡,参考价702618元;
2、兴庆区银河家园三区9号楼C单元703室,面积102.26㎡,参考价475172元;
3、金凤区天成市场14号楼28号营业房,面积53.19㎡,参考价220207元;
4、金凤区翠盈嘉园1号楼1号营业房,面积110.57㎡,参考价6436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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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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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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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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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标的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本次拍卖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委托方、拍卖人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3、房屋存在屋面渗水、窗户封闭不严,墙皮脱落,水管漏水、门窗、暖气片损坏等现象,由此产生的维修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手续,办理产权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5、标的按现状交付,成交之日起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及移交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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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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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时间截止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向本行提交相关资料、交付保证金,并领取拍卖资料、竞买凭证。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竞买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供核实,本行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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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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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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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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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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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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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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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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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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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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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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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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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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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85348004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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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拍卖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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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交易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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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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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交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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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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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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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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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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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8月6日(9时-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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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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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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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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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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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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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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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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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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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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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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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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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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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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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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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540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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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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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598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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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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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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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notice/item.html?id=39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