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平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
二、项目编号:NXKC 2023-13
三、变更事项: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五、其他要求(二)包括的工作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使EPC能顺利按合同要求按期竣工验收,根据有关验收备案的规定,特别制定验收备案流程图,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指导。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设备设施性能试验,环保验收,安全验收,运行稳定达标等方面全面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验收后,进行污水处理厂微生物培养及工艺调试工作(包含各种调试费用),且保证出水水质稳定,在发包人完成环保验收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承包人继续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费用自理)。在承包人能够保证出水稳定达标六个月时,方可将本工程交由发包方管理运营。
现变更为: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使EPC能顺利按合同要求按期竣工验收,根据有关验收备案的规定,特别制定验收备案流程图,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指导。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设备设施性能试验,环保验收,安全验收,运行稳定达标等方面全面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承包人应当在具备通水运行条件进行污水处理厂微生物培养及工艺调试工作,通水运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达标排放,连续五个月保持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规模且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后,方可将本工程交由发包方管理运营。如在六个月内不能稳定达标运行,发包人不予接受该项目,期间及后期所发生运行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承担,直至实现稳定达标。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罗县德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磊
联系电话:0952-3938196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思敬
电话:0952-6012228
地址:平罗县翰林南大街237号
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